同志们:
依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把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希望通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能够把我市廉租住房工作更好地向前推进。
刚才市房管局广国同志对我市开展廉租住房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讲得很好,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廉租住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正在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政府作为经济的宏观调控者和管理者,担负着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和保障全体居民基本权利实现的职责,积极构建住房保障体系,采取灵活的、适宜的手段,切实维护广大居民尤其是最低收入家庭的切身利益,保持社会稳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任务和责任。
去年以来,为解决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两个“八条”)。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初步得到抑制。但是,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成果还是初步的,房地产领域的一些问题尚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如:住房供应结构尽不合理,高价位、大套型住房比例偏高等,推动了住房平均价格上涨,加大了广大中低收入和特困家庭购买住房的困难。为此,今年5月1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研究、提出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六条措施。5月30日,建设部汪光焘部长主持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精神,部署下一步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并再次要求各地要明确各级政府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责任,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要坚决按照“国办发〔2005〕26号文件”要求,把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区)、县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同时,国办发〔2006〕37号文件也指出:廉租住房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渠道,要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框架逐步扩大,居住人口迅速增加,住房需求日益旺盛,尤其是广大低收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不断增强。为切实贯彻好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落实“执政为民”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做好廉租住房工作。
二、正确评价我市的廉租住房工作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我市的廉租住房工作,切实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已连续五年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工作作为政府承诺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真正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践行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要求。我市廉租住房工作自2001年起步以来,在市房管、民政、财政等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共同努力下,已累计为1470户最低收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
同时,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扩大我市廉租住房的覆盖范围,我市也开展了相应的工作。今年3月,我们在新密市召开了廉租住房工作现场会议,总结、推广了新密市的先进经验,并对全市所有县(市)和上街区开展廉租住房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从了解到的情况看,新密市在3月份首批25户“双困”家庭入住廉租住房后,又有14户符合条件的“双困”家庭享受到了廉租住房政策;上街区和中牟县已经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了专职的工作人员,已经开始受理部分“双困”家庭的申请;新郑市和荥阳市也有了一定进展。可以讲,通过近几年的不断努力,我市的廉租住房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政策日趋完善,制度逐步健全,基础日益巩固,经验不断丰富,覆盖面稳步扩大,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郑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是,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存在着机构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服务水平不高的现象。个别县(市)进展缓慢,甚至有个别县(市)的一些基础性工作至今仍未开展,直接影响了全市廉租住房工作的进程,影响了全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三、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进一步推进廉租住房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下一步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进一步推进廉租住房工作。廉租住房的主要工作责任在县(市)、区政府,因此,我代表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廉租住房工作目标责任书,目的就是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使这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成为一项经常性和基础性地工作,以此加快推进全市的廉租住房工作。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各地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建立领导机构,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督促作用,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年底前,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开展廉租住房工作;
(二)成立专门的廉租住房工作机构,安排专门人员、专项经费,确保基础性的工作尤其是动态性管理工作能够及时、有效进行;
(三)廉租住房资金来源要坚持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既要履行政府应有的义务和责任,又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弱势群体,支持廉租住房事业发展的有利局面;
(四)进一步密切房管、民政和财政等部门之间的配合,注重发挥办事处及社区应有的作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五)市房管局要加强对县(市)、区廉租住房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经常组织廉租住房政策法规、管理服务、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廉租住房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
根据国务院的通知精神,今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2005年以来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廉租住房工作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为了确保国家政策能够得到坚决贯彻,我市也将对廉租住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适时检查。
同志们,今天我们签订了廉租住房工作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完善措施,切实把廉租住房作为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时俱进,务必把我市廉租住房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