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要牢记执政为民的宗旨,坚持一切为了人民,要抓紧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5月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2006〕37号文件也明确要求,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今天,市政府在这里举行城镇廉租住房目标管理签订仪式,正是对我市廉租住房工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也是在住房领域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千方百计为困难群众多办好事实事的具体行动。借此机会,我把郑州市廉租住房工作开展情况作一简要总结通报:
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解决最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是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房管部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造福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举措。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从2003年起已连续四年把廉租住房工作作为市政府为民承诺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2001年,市房管局根据“试点起步,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全面铺开”的实施方案,从实物配租起步,以中原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试点带动市内其它各区的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工作,在全面推开后,再将租金核减的方式补充进去,分层次分阶段开展廉租住房工作。六年来,在市内各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制定了完整的政策体系和工作制度,确定了廉租住房“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保障思路,实行了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形成了市、区两级廉租住房管理体制,完善了住房需求档案和保障档案,建立了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渠道。目前已累计为1470户“双困”家庭办理了廉租住房申请审批手续,其中实物配租47户,租金配租1182户,公房核减租金241户,购房支出286.78万元,发放租金补贴及公房核减租金共计335.63万元。同时,通过年度复审,也有106户已经脱困了的群众退出了廉租住房序列。我市廉租住房工作由于资金充足、制度完善,起步早、见效快而得到了建设部和省、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在市区廉租住房工作不断拓展、制度逐步完善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把廉租住房的覆盖面扩大到郑州市所属县(市)及上街区,2005年9月,市房管局在认真总结市区开展廉租住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科学细致的工作方案,选取新密市作为县(市)廉租住房工作的试点率先开展工作。在新密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全力支持下,通过新密市房管中心的努力,创建了“一整、三建、六租”的廉租住房保障模式,3月16日,第一批25户“双困”家庭在全市廉租住房工作现场会上领到了住房钥匙和租赁住房补贴,目前,又有14户符合条件的双困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政策。
在市政府召开廉租住房现场会全面总结推广新密市的经验和做法后,上街区和中牟县行动积极,已经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了专职工作人员,完成了低保家庭的住房状况调查;新郑市和荥阳市也有了一定进展,但总体上来说,各县(市)的廉租住房工作距离市政府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今天,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5]26号文件要求,将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纳入了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为全面推进我市的廉租住房工作,顺利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市房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市)、区房管(房改)部门的业务指导力度,督促成立廉租住房管理工作机构,指导建立长效、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帮助制定相关政策和具体的实施办法,切实履行住房保障职能,确保2006年年底前全面启动廉租住房工作。
二是将逐步放宽准入条件,从市级以上劳模入手,稳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加快正在进行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住房状况调查的进度,根据调查结果,拟定适宜的住房保障政策,逐步将其纳入我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使这些为社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能够充分享受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成果。
三是积极贯彻国办〔2006〕37号文件, 协调相关部门测算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尽快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的具体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同时,充分调研论证,拟定我市新建廉租住房的实施方案,争取年底前开工一个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四是要进行城镇“夹心层”和流动人口的住房保障问题的调查研究,搞好针对两类夹心层人员的限价商品房和周转住房的试点工作,逐步探索出符合我市实际的解决政策。
同志们,廉租住房工作是政府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我们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切实落实郑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战略部署,努力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推进工作创新,全面提升廉租住房管理工作水平,稳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全面完成市政府制定的的目标任务。
谢谢大家!